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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造西藏“光电三峡”的建议(五)

四、加快建立最大新能源基地的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发改委、人社厅、财政厅、科技厅、国土厅、国资委等部门组成的西藏新能源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专题研究课题组。按照建设快速成长的战略新高地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对将西藏建设成为我国最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基地的可行性及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论证,明确电力先行和以太阳能为主的电源建设思路,制定新能源跨越式发展的科学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取得有关方面的理解支持,增加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引进培育技术人才,及时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的步伐,尽快形成清洁、循环、经济、安全、可靠、高效的能源利用新格局,把西藏建设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先行者。

2争取纳入国家新能源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西藏山高谷深、气候寒冷、交通不便、传统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行成本普遍高于内地等特点,以新的思路,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地规划、建设好西藏新能源基地和新的经济增长极。加强国家层面新能源发展规划,争取将西藏新能源基地纳入规划、争取国家发改委将西藏新能源基地列入国家的产业发展规划和西部大开发规划。新能源比较富集的地市县,都应将新能源作为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制定逐步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先行建立可基本满足现行生产生活需要的新能源开发区,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制定分步实施、适度超前的新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具有发展太阳能优势的区县,先建立以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电站,然后逐步扩大电站规模,加快电站并网进程和外送电源建设。在能满足自身需求后,依托西北和西南电网,加强电网建设,加快联网步伐,运用智能电网技术,建立向内地输出能源的藏电外送大通道,逐步增加向内地的能源输出,优化能源结构,将西藏建设成为我国快速成长的新能源基地。具体可制定三步走战略及相关政策措施:(1开展“光伏扶贫”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西藏新能源发展的试点工作。先通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30亿元,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电站,加快开发西藏以太阳能为主的战略性资源。(2设立中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公司,利用800亿左右社会保障基金建设西藏“光电三峡”。按照审慎投资,安全至上,控制风险,提高收益的要求,通过试点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探索新的方式。(3)建设国家级的新能源基地,利用10%左右、约2万亿的社会保障基金等政策性资金,引进开发最先进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大规模建设并网太阳能光伏发电电站建设二十个“光电三峡”

3争取设立浪卡子县国家级新能源开发区。按照以资源换产业的思路,选择部分资源优势明显的地区,筑巢引凤,后发先至,加速绿色新能源人才、资金、技术、工艺、材料、产品向西藏的集聚,重点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和抽水蓄能电站水能电站建设。通过创新发展理念、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发展平台、创新建设模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管理齐下,大力推行BTBOT、代建制等建设模式;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强强联合,借势发展等方式,缓解资金压力和施工经验不足;指导和引领政府、企业、居民以独资、合资、合作、兼并、收购等多途径,参与西藏新能源基地的大建设和大发展。近期重点选择风、光、水资源互补性最强且并网条件比较便捷的浪卡子县设立国家级的新能源开发区,将其建成我国的新能源开发基地、新能源技术研发试验基地和藏电外送基地,着力提升新能源开发和应用研究水平。

4、搭建打造光电三峡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平台。强化金融支持,突破投融资瓶颈,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满足西藏新能源产业发展差别化融资需求,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采取“光伏扶贫”等特殊扶持政策,加大发展投入力度,研究出台优惠金融财税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建立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公司。争取国家给予特殊的政策和资金倾斜,开展向社会保障基金和外汇储备资金发行特种国债用于西藏新能源建设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多渠道筹集西藏新能源发展资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发展新能源。培育和支持西藏新能源公司上市,着力打造光电三峡

5、强化新能源科技支撑。应大力支持开发第二代太阳能电池:气凝胶太阳能电池、气凝胶超级电容器电池、气凝胶输变电线缆等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重视新能源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引进、吸收、创新和推广应用。通过举办高层次国际会议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发达国家技术转让和技术共享,积极引进国际领先新能源技术和引领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促进高层次人才与新能源产业的融合。高度重视气凝胶电池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技术的研发、创新和储备。鼓励企业开发应用新能源先进技术,推进产业的高端化。组建和培育新能源上市公司,加快新能源基地建设步伐。设立人才特区和专项资金,为人才创新创业实践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拓展高层次人才的发展平台。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政策保障,完善为高层次人才居留、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高效的人才服务体系。为高层次人才的工商注册、项目融资、成果申报、职称评审、专家选拔等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营造新能源人才竞争的比较优势,努力把西藏建设成为新能源的人才高地。

6、扩大对外开放。首先,统一新能源发展的技术路线,明确走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发展道路。在新能源技术的研发设计、工程建设、设备制造、运营管理等关键领域逐步形成突破。其次,西藏新能源的发展要整合全球资源,努力打造全球产业链。第三,争取国内新能源上市公司到西藏设立分支机构,加快西藏新能源的发展。

7、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发展新能源的长效机制。研究运用碳税和碳交易等政策手段,为新能源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财税政策方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支持新能源经济发展,并拉动民间资本跟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地方发展新能源;完善新能源产业财税政策;推进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促进能源价格市场化;确立发展新能源的法律体系。

8、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的认识水平。召开由国内外专家、公司参加的西藏新能源基地建设高层研讨会,加大宣传和招商引资力度。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普及新能源知识,让人们认识到西藏发展新能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在西藏发展新能源是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切实将政策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乡、村、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适用技术的培训和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加大对外宣传,让世界人民认识到,西藏不仅是中国的西藏,也是世界的西藏。      

 

     2010818日(曾发表于2011《新西藏》第2期,20149略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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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海元

卢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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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海元 男 湖北黄冈人 1965年4月出生 中共党员。 1986年获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89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学位。 新农保制度的设计者,宅基地换保障的倡导者,光电三峡的打造者,中国能源独立的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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